[現場]警方發最後警告 佔領者稱後退需時

即時港聞

發佈: 2014-11-24 22:53

撰文: 無綫新聞

警方下午約兩時半,向仍未離開亞皆老街的佔領人士多次發出最後警告,指他們阻礙執達主任執行法庭命令。

警方代表表示:「這些行為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,以及干犯香港法例第228章,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第23條,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罪。你們這些行為亦可能構成其他刑事罪行,你們必須立即停止阻礙和干擾執達主任和協助執達主任的人員,否則你們可能被警方拘捕和檢控。最後警告,如果有必要,警方會使用最低武力。」

有大批人士在現場聚集,期間發生推撞。有學生團體不滿在場的執達主任未有以英文重複指示,令一些外籍佔領人士未能遵從指示。警方築起人鏈,將佔領人士向大角咀方向推進。

熱門新聞